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确保学生档案资料填写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工作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日—3月31日:毕业生档案编号、毕业生档案电子建档;团员档案归档、各系部移交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一式两份);
2、2023年4月1日—4月30日: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一式两份)、奖励材料、党员档案、体检表、实习报告等材料归档;
3、2023年5月1日—离校前: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入档;
4、离校后—暑假前:派遣至外省、公司、人才中心的学生档案整理与邮寄;
5、2023年9月1日—9月30日:2023届回原籍学生档案的整理与邮寄。
二、毕业生档案资料填写要求
1、学生填写时必须使用钢笔(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或水芯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
2、学生照片一律使用本人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3、“个人简历”、“本人主要简历”自小学起,以时间为序填写;中途间断学习或有工作经历的要如实填写。
4、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新版)首页的“协议书编号”一栏请根据招生就业处下发的“就业协议书”编号填写,填写要规范,禁止涂改、禁用修正液;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新版)首页“填表日期”请统一填写:2023年5月20日,倒数第二页“学校意见”一栏日期(必填)统一填写:2023年6月30日。其余填写时间请务必在这两个时间节点间依序填写;
(3)“自我鉴定”必须写满2/3篇幅;
(4)其他注意事项参见《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新版)内页的“填表说明”。
5、学籍卡的填写要求:
(1)学籍卡(一式两份)要求反映学生的学籍情况,有学籍异动情况(转专业、休学、留级、退学等)的学生需在“学籍变更情况”一栏中如实填写;
(2)“奖惩”一栏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的所获奖励和处分。其中校级以上奖励材料(如申请书等)要求归档。但复印材料、证件不归档;
(3)“奖学金等级”一栏要求如实填写。
6、成绩单制作要求:
(1)按照装订要求,成绩单(一式两份)左边应预留25mm的书写边;
(2)课程名称需显示完全,各系需统一版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缺交请各系附《2023届毕业生档案资料缺交情况表》(格式参见附件一);
2、档案资料整理要求为:依学号为序,由小到大、从上至下排列;
3、各教学系学工办设2023届毕业生档案工作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