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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和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编辑: | 发布日期:2021-05-11 】

各教学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及时更新,现将2021年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和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5月11日-6月30日

二、对象

1、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

2、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1、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各教学系根据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组织2021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更新个人信息并申请毕业确认。各教学系在2021年6月18日前组织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更新、完善个人信息。

2、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各教学系在2021年6月30日前组织有贷款意向的续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字数要求在100-200字以内。

四、确认方式

1、学生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身份证号码登录;二是登录名登录,学生可根据贷款时账号设置情况选择登录方式(建议学生用身份证登录,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若学生忘记登录名、密码,可通过网站自助服务“忘记密码”重置找回,或联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2、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模块,逐项核对,如实更新个人最新有效联系方式、就业信息、共同借款人(联系人)信息,填写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个人信息核对更新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线上申请。

3、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

4、攻读更高学历(专升本)的助学贷款毕业生,同样需要进行毕业确认。需要续贷的毕业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在更高学历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5、2021年生源地贷款续贷学生在线填写续贷声明,在< 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 新增>,在< 续贷声明>栏中录入声明内容,续贷声明填写完整后,再依次填写< 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最后点击< 确定>提交< 贷款申请>。提交后,6月28日前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高校审核状态,如有退回,请按要求及时修改提交。

五、其他事宜

1、2021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名单中不属于2021届毕业生,请注明已知原因(在校期间入伍、因病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并通知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及学籍异动证明材料至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此类学生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银行系统会将其作为2021届毕业生对待,意味着从2021年8月起,学生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剩余在校就读学年无法继续办理助学贷款;

2、请各系有续贷意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操作方法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将会造成续贷申请不成功;

3、有关毕业确认事宜均指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生工作部(处)设2021年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和毕业确认工作联系人:谷臣鸣,联系电话:0731-58662821。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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