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湘建职院院发〔2019〕30号),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竞争上岗、遵纪守法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扶困优先原则,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4、202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2025年12月1日-12月3日
资格初审及聘用面试:2025年12月4日-5日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
2.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基本技能;
4.能够合理平衡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保证每周8小时的工作时间;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四、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可自愿向所在教学系申请,填写好申报信息;
2.资格初审。各教学系成立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审核小组,对意向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聘用面试。各用工单位需指定1名勤工助学指导教师对初审符合勤工助学申报条件的学生面试,面试方式自行安排。各用工单位在2025年12月5日17:00之前将《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名单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交学生工作部综合科;
4.审批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用工单位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聘用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学生工作部公示选聘结果;
5.上岗培训。公示无异议后,用工单位向聘用学生发放《学生勤工助学上岗须知》(附件2),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对所聘用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岗前培训。
五、相关要求
1.各用工单位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详见《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汇总表》(附件3)。
2.各教学系根据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进行资格初审。其中,2025级学生推荐比例不应少于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比例不应少于50%。
3.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自聘任之日起上岗。2025年11月期间确有用工情况的单位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报送岗位酬劳。
附件:
1.《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名单汇总表》
2.《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上岗须知》
3.《2025—202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汇总表》
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