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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习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编辑:学工党总支书记审核 | 发布日期:2025-09-15 】

各教学系: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楚怡工匠计划”本科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习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楚怡工匠计划”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一)日制高职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文明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科目;

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7.要求上学期《大学生素质实践课程》合格。

“楚怡工匠计划”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文明准 则,全年无不良行为,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履行学生义务,道德品质优良;

4.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定标准

全日制高职学生。按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中规定的评选比例及等级执行。

1.特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部人数的5‰,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最低分90分;

2.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部人数的比例2%,平均分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最低分85分;

3.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部人数的比例5%,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最低分80分;

4.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系部级人数的比例10%,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最低分75分。

“楚怡工匠计划”本科生按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楚怡工匠计划”本科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中规定的评选比例及等级执行。

1.特等奖学金:按所在年级、专业人数的2%四舍五入评定,达不到比例的评定1名;

2.一等奖学金:按所在年级、专业人数的4%四舍五入评定,达不到比例的评定1名;

3.二等奖学金:按所在年级、专业人数的8%四舍五入评定;

4.三等奖学金:按所在年级、专业人数的12%四舍五入评定。

(选修课与体育不参评,但要求及格)。

四、奖励标准

1.特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人;

2.一等奖学金:每学期800元/人;

3.二等奖学金:每学期600元/人,

4.三等奖学金:每学期400元/人。

五、评定程序

1.自主申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系部评审: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5-7人),对申报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学生成绩排名及奖学金参评等级,并将申报奖学金获得者的情况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初审名单报各系党总支部。系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系部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系部最终形成《2025年秋季学习奖学金申报名单》(见附件1)。

3.学院审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学院领导审批。

六、奖金发放

由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划拨至学生银行账号。

七、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学习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请各系部于10月10日(周五)前将《2025年秋季学习奖学金申报名单》(见附件1)及公示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综合科,并将EXCEL电子版发送学生工作部综合科,联系电话:0731-58662821。

附件:

1.《2025年秋季学习奖学金申报名单》(样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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